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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最新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2017-01-04 16:16:25      点击:

宇飞太阳能网讯广东东莞发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意见》

  东莞发改于2016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意见》的通知,为“十三五”期间光伏发展指定规划,目标力争自2017年起每年新增150MW光伏装机备案,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2017年东莞每个镇街(园区)要备案不少于1个1MW的分布式示范项目;

  二、重点能耗企业、占地面积大的企业单位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三、大型公共建筑等、屋顶面积5000平米以上工商业企业建筑,在新建、规划、改造中必须按安装光伏要求设计;

  四、光伏扶贫,安装家庭光伏为期提供稳定收入。

  主要保障措施有:加强领导、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加大工作考核、实行资金补助建立风险补偿、落实光伏扶贫、加强信息报告。

装机补贴+度电补贴,广东佛山市下发光伏发电奖励和补助通知

  (二)奖励标准。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二、对2016—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一)补助范围。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投资者。(二)补助标准。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广东东莞拨付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经供电部门统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

广东省能源局做好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配置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下达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0万千瓦,由于近年来企业在我省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较高,目前,除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确认广东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函》(水电规信息函〔2016〕15号)确认的我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内项目外,仍有部分已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没有落实建设规模指标。

  为此,我委积极向国家能源局争取,支持增加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见附件1)同意各省追加建设规模指标,同时明确追加规模在2017年应下达的建设规模中相应扣减,每个省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并要求追加规模按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